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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师大附中、芙蓉外国语学校生活指导选聘办法

    生活指导是学校公寓管理的先行者,是学生生活和心灵的引导者,为提升公寓管理的质量和效能更好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经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有能力、敢担当、善作为的教师担任生活指导

一、选聘原则

公开竞聘,择优选聘

二、选聘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公寓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有认真负责的工作责任心,有热诚踏实的服务意识,能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2.严肃纪律、关爱学生,能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住校生中出现的问题与突出事件,对情绪反常的学生,能及时谈心沟通,并将情况及时给班主任及年级管理中心

3.严格履行职责,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能积极服从学生指导中心安排

三、岗位设置、任期及待遇

(一)岗位:选聘12位生活指导,6男,6女。

(二)任期:一年一聘

(三)待遇:

1.每月基本津贴800元,每月200元作为考核补贴。

2.职称评定,生活指导年限等同班主任年限。

3.年度评优,根据履职情况评选4位优秀生活指导。

4.尖峰教师等评选时,推选优秀生活指导参评。

四、选聘流程

本次竞聘采用个人自荐部门推荐)、资格审查、公示任命等流程进行。推荐部门仅限于学生指导中心、年级管理中心

(一)自荐与推荐。应聘对象由个人自荐或部门推荐的方法产生,学校鼓励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自荐参与选聘。应聘者填写《浙师大附中生活指导应聘登记表》,并于81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给学生指导中心刘海华

(二)资格审查。815日前,学生指导中心将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聘任候选人。

)公开聘任。820日前经学生线讨论,确定最终人选,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正式发文任命。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