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二中)
党建在线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浙师大师范生基地班招生培养章程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浙师大师范生基地班招生培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关于“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未来卓越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用优秀的人去培养更优秀的人”的政策精神,经浙江省教育厅与浙江师范大学同意,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举办“浙师大师范生基地班”(以下简称“基地班”)。为规范招生培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的复函》(浙教办函[2021]112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基地班招生培养工作。

第三条  基地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基地班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并落实本次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方案;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招生考试工作出现特殊状况,浙师大附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招生考试安排进行调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浙师大附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地班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七条  浙师大附中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基地班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报名条件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 报名条件: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具有创新潜力,将来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金华大市学籍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40名。

第四章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选拔程序

第十条 报名时间:20215月18日18:00至5月23日22:00时止。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

1.电脑端登录浙师大附中招生系统(http://sz.ourschool.cn)。

2.登录后在浙师大附中招生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3.报名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按要求上传个人一寸证件照,图片必须正面上传,否则无效。

第十二条 网上缴费

1.报考费:审核通过的考生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60元/人。

2.缴费时间:2021年5月24日8:00至5月25日17:00止,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3.缴费方式:登录浙师大附中招生系统,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缴费方法后按提示进行缴费。

4. 5月27日22:00起,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更多招生考试信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浙师大附中”或“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订阅号”。

                            

         浙师大附中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订阅号

第十三条  考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5月30日。

上午:语      7:50-9:50       数     学   10:30-12:00

      下午:英      13:00-14:30     科学与社会  15:10-17:10

语文、英语各120分,数学140分、科学与社会(合卷)140分,总分为520分。

    2.考试地点:浙师大附中(金华二中)。

第十四条 成绩查询

2021年6月2日12:00时后,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分数。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1.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总分排名前300名者为入围考生入围考生于20216月2日按浙师大附中招生办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录取:对于已经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入围考生,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0名;若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依次为:数学、语文、英语、科学和社会。

3.凡被基地班录取者,不再参加金华市中考志愿填报。

4.违规情况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按教育部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学籍等个人信息,伪造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

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获得入学资格的;

3)其他严重违反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入学收费

第十六条  被基地班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浙师大附中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金华市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基地班学生的学杂费和普通高中学生相同。

第七章  培养目标培养模式

第十八条  培养目标

1.基地班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教育情怀、立志投身教育事业、拥有仁爱之心和育人智慧,具有宽阔教育视野和扎实教育理论功底、学科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全面,并且拥有适应未来教育的娴熟教育技能之未来卓越教师。

2.在浙江师范大学相关部门与学院的指导及共同参与下,基地班创新师范生培养方式,实行“高中、本科、硕士整体设计,有机衔接,分段考核,分段录取”的培养模式,实现师范生素养与能力培养的高起点、高水准与高成效。

3.探索研究生学历层次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培养,满足中小学教育对教师学历层次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第十九条  培养模式

1.基地班学生的培养,优势在于高校与高中联动,实行高中、大学一体化培养。高中与大学培养有分工有侧重,同时前后衔接成为有机整体。

2.基地班培养实行“高校与中学联接、理论与实践互补”的双导师制:在高中学习阶段由一名硕士生或博士生同一名中学教师组建导师组,点对点全程指导学生生涯规划、课程选择和课程修习等。

3.基地班学生的教学方式更为灵活多样,以知识、能力和素养为主线,关注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思维发展,强化基于现实任务的项目学习与研究性学习,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维模式、社会责任感与团队合作意识,实现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最优成长。

4.基地班学生高中毕业后,实行“全员参加高考,三位一体录取”的升学方式。基地班学生成绩表现符合浙师大“三位一体”报考条件的,可参加浙师大“三位一体”考试,综合成绩达标者录取至相关师范专业;未获得浙师大“三位一体”招生考试资格和未获“三位一体”考试录取者,可以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份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5.基地班学生本科毕业后,根据其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与综合表现,择优推荐攻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   

联系部门:浙师大附中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91000;          

学校网址:http://www.ourschool.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浙师大师范生基地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