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特长生(除统一测试类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2025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关于2025年部分普通高中在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情况和特色实际,特制定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普高特长生统一测试类体育特长生16人,其中田径9人(面向金华大市招生),男子篮球7人(面向金华市区招生),统一测试类体育特长生请关注“金华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https://jhzk.zjxspj.com。
另外面向金华市区招生20人。其中游泳3人、高尔夫1人,动力冲浪板1人,“金华市青少年科学素养大赛”科学素养一等奖15人。游泳由学校统一组织术科测试。
二、招生要求
综合素质:年龄在16周岁以下(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
特长生推荐与报考的类别与条件:
比赛获奖:具有相应项目特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体育类
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八名的考生或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参加市(地)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其中动力冲浪板项目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动力冲浪板锦标赛取得前八名(成年组)并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高尔夫项目在初中阶段参加浙江省运动会高尔夫球比赛或者浙江省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取得前三名。
2.科学素养大赛
获得“金华市青少年科学素养大赛”一等奖。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为有效。
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以上项目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三、报名工作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5月16日至18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的金华市区子平台(报考网址:https://jhzk.zjxspj.com)进行相应项目的术科测试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田径类和男子篮球于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携带相关材料(考生的身份证、相关专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金华市婺城区南二环西路与双龙南街交叉口西南角)进行资格审查,招生平台将于5月23日公布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游泳、高尔夫、动力冲浪板和“金华市青少年科学素养大赛”一等奖报名成功的考生或家长于5月19日(上午8:30—11:00)携带相关专业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浙师大附中(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课程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核验,逾期视自动放弃。“招生平台”于5月23日公布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游泳材料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术科测试和招生录取环节;其它项目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生环节。
五、术科测试安排
游泳项目由我校自主组织测试。
1. 测试时间:5月26日上午9:00。
2. 测试地点:金华市体育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2688号)游泳馆。
3. 测试项目安排:在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混合泳中选择一个主项目进行测试。
游泳类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测试,将不再安排补测。
六、志愿填报
5月29日通过“招生平台”公布考生术科测试成绩,游泳项目术科测试成绩合格线为85分(满分100分),5月29日“招生平台”公布提前批体育类术科测试成绩。考生于7月1日至3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的“市区子平台”填报志愿(志愿列在提前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必须要与学校(项目)的要求相匹配(招生类别、范围、项目、性别等),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方式
根据学校培养要求,成绩由术科成绩(即现场测试成绩)和中考总分成绩两部分组成。
1. 统一测试类体育特长生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考生术科测试总分×6.6×70%)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等,以学业考试成绩排序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2. 游泳类学校按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考生术科测试总分×6.6×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等,以术科测试成绩高优先录取;如遇术科测试成绩相等,以学业考试成绩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高尔夫球、动力冲浪板和科学素养特长生报名资格确认以后,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八、收费标准
学费按普通类学生标准收取。
九、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无健康异常,报到后应服从考务人员安排。测试时突发身体不适,考生须及时报告并配合应急处置。
2.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考场规则(具体见附件),测试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测试期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考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1000,82282566,82282403
本招生办法的解释权在浙师大附中课程管理中心。